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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学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加强招生工作规范管理,根据教育部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及《山西财经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复试原则
(一)推免硕士生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推免硕士生必须是经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推免硕士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被录取。
二、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学校推免工作领导组),负责推免硕士生的接收工作。
三、申请条件
学校接收推免硕士生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有关规定。
2.校内外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学校不接收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推免生。
3.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基础扎实,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违纪、作弊,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通过我校组织的身份确认、复试等;健康状况达到国家规定的健康标准,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6. 按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考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
四、申请程序
(一)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资格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于9月28日—9月29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推免接收专业见《山西财经大学2023年接收推免硕士生专业一览表》(附件1)。
(二)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我校研究生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复试。
(三)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的推免硕士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四)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复试的推免硕士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五)考生参加复试。推免硕士生复试的内容主要包括资格审查、英语(英语专业二外)口试和专业面试等。
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推免硕士生,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2023年推免硕士生复试工作细则。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须按要求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本人填写的《山西财经大学2023年接收推免硕士生登记表》(附件2)。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3.本科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4.其他有关材料(如英语水平等级复印件,体检证明原件,其他相关材料等)复印件。
申请者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凡属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预录取
复试结束后,对考生的复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按照本专业拟接收推免硕士生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录满为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者。
2. 未参加推免硕士生复试考核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申请者(英语口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
3.已确定拟接收的推免硕士生,如在后续的本科阶段学习过程中有课程成绩不及格、毕业设计(论文)不合格等情况不能按时本科毕业,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
4. 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品德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及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及弄虚作假者。
5.已确定拟接收的推免生,如在后续的本科阶段学习过程中有学习成绩不及格、毕业设计(论文)或实习成绩良好以下、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或其它与推免工作相冲突的考试,身体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符合录取要求及发现有违法乱纪等行为者。
(七)审定与公示预录取名单
预录取名单由我校研究生院报校推免工作领导组审定,并向校党委汇报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预录取考生发待录取通知,并将预录取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
五、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
(一)学制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其余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2年。
(二)学习方式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
2.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除上述以外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
(三)学费标准
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
六、监督及信息公开
(一)严格实行推免硕士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回避制度。所有参加推免硕士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须严格执行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二)实行推免硕士生工作复议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推免硕士生的各类投诉、申诉,对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组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复议。复议结果要及时反馈给投诉人或申诉人。
(三)实行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对于应公开的有关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咨询电话(传真):0351—7666904
电子邮箱: yzb@sx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