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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安大学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直博生的办法》安排部署,现将理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预报名的工作安排如下,欢迎广大优秀学子踊跃报名。
一、接收对象
2023年取得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校内、校外)。
二、资格审查
申报学生需要在线提供以下材料(材料均为扫描件或电子照片,图像要求清晰):
1.《长安大学2023年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获奖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及参加各种学术科研活动等体现自身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复印件。
要求:所提供材料需确保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申请学生复试资格。请将所有材料按顺序整理为一个文件(PDF格式),按照“2023推免生+姓名+专业+本科学校”方式命名,于9月20日18:00前发送至lixueyuan123321@163.com。
三、报名办法
请各位推免生于9月20日18:00前加入“长安大学理学院2023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群”(群号:778253151)。进群时注明姓名+专业+本科学校,相关通知及安排将在群中及时公布。
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含本科直博生)在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后,即可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四、其他
1.政审和调档随统考考生一起进行,一般在第二年4月份,请申请人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chd.edu.cn,参照统考考生复试通知中的要求下载政审表和办理调档手续;
2.政审合格的推免生我校将在2023年6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3.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不得再次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统考;
4.如在入学前不能按期获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或必修课不及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5.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敖老师
联系电话:029-82335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