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推免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成绩优异,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四)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六)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七)符合接收院系的推免生接收办法。
(八)申请直博生的推免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潜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二、推免生接收流程及要求
(一)报名
拟报考我校的推免生,请于2021年9月23日后登录研招网主页(http://yz.chsi.com.cn)注册、上传个人电子照片。9月28日研招网报名系统开通后,填报我校相关专业志愿。由于直博生名额有限,请报考直博生的推免生同时填报我校相关专业的硕士推免生志愿。
(二)复试
1.复试通知
材化学院2022年接收推免生资格审查、复试时间:
本校推免生:我院接收本校推免生的工作将于2021年10月16日前结束,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外校推免生:根据网上报名情况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内容:
(1)资格审查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
(2)所有推免均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需携带身份证、四级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外校推免生需提交我校要求的相应材料,于复试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chxyjwb@hrbeu.edu.cn中;
2.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面试(专业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校内推免生线下方式面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校外推免生采用远程网络复试形式(腾讯会议平台),请考生提前安装并熟悉使用腾讯会议软件。每人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全过程录音录像,详细记录复试内容,给出明确复试成绩。
3.复试内容
(1)推免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具体形式由报考院系自定)。
(2)推免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涉及的相关内容。
(3)对报考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考查推免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考查推免生是否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本专业研究领域的发展潜力。直博生应加强对其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材料的审核鉴定。
(4)外语听说能力。
(5)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
(三)待录取
通过复试的推免生,学校通过研招网发放待录取通知,接到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应在24小时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待录取资格。
(四)缴费
1.报名费
推免生须登录研招网缴纳报名费。缴费标准150元/人。
缴费时间:2021年9月28日-10月19日。
2.复试费
推免生需通过哈尔滨工程大学缴费平台缴纳复试考试费。缴费平台网址:http://pay.hrbeu.edu.cn/payment。缴费标准100元/人。
校外人员通过本人身份证号码实名注册,我校本科生直接使用“学号”登录。
缴费时间:2021年9月28日-10月20日。
(五)其他说明
1.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工作于2021年10月19日前完成,此后将不再进行推免生的复试工作。
2.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推免生不予录取或者取消入学资格:
(1)复试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的。
3.推免生(含直博生)不需要参加2021年11月份的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环节。
三、报考我校推免生的优惠政策
(一)硕博连读
在参加我校组织的推免生复试过程中,非直博的推免生可自愿提出硕博连读申请,通过院系组织的初选后,成为我校下一年级硕博连读生的候选人。
(二)奖助政策
推免生第一学年将自动获得1万元的一等学业奖学金;对于录取为我校直博生的推免生,第一年学业奖学金1万元,助学金和助研津贴总额不低于3.5万元/年,其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年限延长至5年。
(三)国际交流
推免生在学期间在国际交流上予以政策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参会。
(四)提前修读
1.我校的推免生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可在大四的第1学期自愿申请提前进入导师的课题组。
2.推免到我校的推免生可在本科生阶段的第7学期和第8学期提前选修研究生课程。学校将提供一次额外学习机会,让推免生尽早进入科研阶段。第一外国语为英语的推免生入学后的研究生英语课程可以申请免修免考。
依托本研贯通试点改革项目,试点学科推免生可提前一年(即在2021年秋季学期初)选修硕士研究生课程。
3.推免生对提前所选修课程考试成绩不满意的,可以再次跟随本年级硕士生一同参加学习和考试,取成绩高的作为该课程的最终成绩。
四、接收推免生的程序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院系报送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文件进行统一公示。
2.受疫情影响,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执行。
六、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与材化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51-82569295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