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成都理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以及《成都理工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
4.符合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5.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6.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其他:申请人如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较好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录取。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1.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及人数分别为:地质学专业(070900),10人;地质工程专业(085703),5人;
2.我院接收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专业及人数:地质学专业(070900)接收3人;本科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在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后开始享受博士生相应待遇。
三、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各1份;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3.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
4.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推免生,另须提交2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专家(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应职称)的签字推荐书(附件1);
5.英语水平证明或成绩单;
6.社会活动证明材料及其它获奖证书;
7.发表的论文或其他科研成果的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后,以“申请专业名称+姓名”命名发送到邮箱cjyz@cdut.edu.cn。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若申请人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信息,我校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四、选拔申请流程
我校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分为预报名申请阶段和正式报名申请阶段。预报名申请阶段为2021年9月14日至9月28日,正式申请阶段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的开通时间为准,请考生登陆系统后,按要求填报志愿。具体程序及要求:
1.考生预报名
2021年9月14日至9月28日,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且有意愿报考我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本校和外校),请登录“成都理工大学招生考试管理系统”,预报名网址:https://yz.cdut.edu.cn/10616/user/login/login。每个申请人只可填报我校一个招生专业,多填无效。填报信息,申请人请务必如实完整填写各项信息并提交。
2.考生正式报名
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所有申请人(包括已经在我校预报名系统中填报过志愿的和没有预报名系统中填报过志愿的推免生)需待“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登录系统并按要求填报志愿。
3.推免生按照学院的通知参加复试
学院将根据网上申请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发出复试通知,推免生应在接到复试通知后6小时内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否则取消复试资格。推免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不予录取。推免生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只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不得修改。(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五、复试
1.复试形式。我院采用线上远程网络复试(腾讯会议)。
2.复试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听说能力考核。主要考察学生的英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
(3)专业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考查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相关实践能力等内容。
3.复试成绩。所有拟录取推免生都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考核。复试成绩=英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20%+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80%,复试成绩、英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和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满分均为100分。所有拟录取推免生的复试成绩必须大于等于6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拟录取名单确定。学院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六、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凡被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会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申请人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可通过申诉渠道进行申诉,待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院。
七、体检
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11月5日前将体检报告邮寄到学院(本校生源可将校医院体检报告交给我院),邮件封面注明“推免生体检报告”,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成都理工大学沉积地质研究院,收件人:蒋龙老师,收件人电话:028-84078992。体检结论不符合相关录取规定的取消录取资格。
八、复试费缴纳
1.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规定:推免研究生复试费120元。
九、其他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申诉渠道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我院复试及拟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拟录取结果全面负责,并接受学校研究生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面监督。申诉电话:028-84073252。
十一、联系方式
部门名称: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单位名称:成都理工大学沉积地质研究院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东三路1号
咨询电话:028-84078992
本细则如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沉积地质研究院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