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政府管理学院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推免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申请条件
1、校外推免生:前三年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前五名以内,不限专业。
2、校内非本院推免生:前三年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前30%以内,不限专业。
3、本院推免生: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GPA)达到3.0及以上,不限专业。
4、专项计划推免生:获得校内相关专项负责部门的推荐资格。
5、英语水平良好,提交成绩复印件。
三、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申请条件
1、校外推免生:前三年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前三名以内,不限专业。
2、校内非本院推免生:前三年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前20%以内,不限专业。
3、本院推免生: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GPA)达到3.2及以上,不限专业。
4、英语水平优秀,提交成绩复印件(以下至少一项):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500分(含)以上(2017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2)GRE310分(含)以上(2017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3)TOEFL(IBT)90分(含)以上 (2020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4)IELTS(A类)6.5分(含)以上(2020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四、申请流程
1、北京大学网上申报
申请人务必于2021年9月9日早8:00至9月16日早9:00,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网上报名”模块在线填报志愿信息。
2、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须向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早9:00,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包括:
(1)北京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1份;
(2)北京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
(3)北京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封,即需要2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专家(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分别签名推荐,推荐信须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1套;
(6)英语水平证明1份;
(7)证明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或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复印件2份(已发表或者未发表均可)。
上述第(1)、(2)、(3)项材料申请人填报志愿后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打印。
本院推免生申请攻读本院硕士学位研究生须提交上述(1)、(2)、(6)项各一份。外校及本校跨院系推免生申请攻读本院硕士学位研究生须提交上述(1)-(6)项。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本院推免生申请攻读本院博士学位研究生须提交上述(1)、(2)、(6)、(7)项。外校及本校跨院系推免生申请攻读本院博士学位研究生须提交以上全部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及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特别说明:
1、本院限报一个志愿。
2、直博生须在《个人陈述》中填写:“导师姓名(接受调剂)”或“导师姓名(不接受调剂)”。导师的招生情况参见本院网站相关公告。
3、所有书面申请材料信息必须与网上申报信息完全一致,不一致者视为无效报名。
材料(寄)送要求:
1、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顺序整理并用抽杆文件夹固定,装入档案袋内。材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报名,请确认材料齐全后再寄(送)。
2、档案袋封面须注明以下信息:
(1)姓名:
(2)申请专业、申请层次(硕士/博士):
(3)原学校、学院:
(4)原专业:
(5)专项计划(北大学生填写学工、特长生、支教团、士兵等):
3、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廖凯原楼)125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电话:010-62751644。
4、材料以寄达时间为准,不以邮戳为准,逾期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仅在网上申报,未寄(送)或未按时寄(送)材料者,或只寄(送)材料而未进行网上申报者,不予受理。
5、为保证材料准时到达,请使用EMS快递,并注明“推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五、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申请人须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并在推荐学校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名单中;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六、初审与复试
1、初审
本院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材料进行初审。
根据初审结果,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0%,将结合本院生源状况最终确定复试名单。
2、复试
(1)复试时间为9月中下旬,复试方式为“面试”。具体安排请关注本院网站发布的复试通知(含复试名单),申请人应当在本院公布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未能按照规定参加考试的,视为弃权。
(2)各专业招生专家组对进入复试的申请人进行综合面试。每位申请人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分制为100分,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每位专家独立对申请人评分,面试成绩为平均分。
(3)面试成绩即为复试总成绩。
七、待录取与公示
1、本院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本院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本院有权撤销待录取。
2、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批准后将在本院网站公示。2021年10月20日前,申请人可登录本院网站或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本院提出。
八、复审与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审查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应在“良”或80分以上;
3、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九、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廖凯原楼125室)
电话:010-62751644
电子邮箱:zgyzs@pku.edu.cn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网页:http://www.sg.pku.edu.cn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