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以及《首都师范大学燕都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请见附件1),为提前做好相应准备,燕都学院现启动2022届优秀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简称“推免”工作)。
“推免”工作涉及学生根本利益,同时为保证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院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要求非常严格,请各位同学按照要求积极配合,在时间节点前按照要求提交预申请的相关材料,凡是不按时间和标准要求提交预申请材料的,学院皆不再接受。
“推免”工作政策性强,可能会因为上级部门新政策新要求而发生相应的变化。本次所参照的细则、所提交材料的要求,可能在发布正式“推免”通知时会发生变化,如果有原则性变化须以正式通知为准。如果无原则性变化,将不再组织报名,可能只需提交补充材料。燕都学院2018级学生皆可按照本通知要求提申报材料,建议有意向的同学都按本通知要求积极准备材料并进行提交。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燕都学院2018级 “推免生”工作依据暂为工作细则,请同学们仔细研读文件。
除了思想品德、预期能顺利毕业等基本条件外,学院不设置任何其他基本条件。具体的推免名额和各专业的分配名额待正式通知进行发布。
二、我校“推免生”分为两类:1.学术“推免”,无任何其他附加条件直接推荐到其他高校或者我校攻读研究生学位;2.其他类型“推免”,如“支教保研”,由校团委组织,推荐成功后学生将根据统一安排到相关地区支教一年;该类不占学院总名额,由学院在报名学生中筛选后推荐。填报《附件2:燕都学院“推免生”资格申请表》时请注意选择类型,学生填报时最多选择两个。
三、学生提交申报材料务必保证齐全,提交材料时间截至前学生可以整体更新、补充支撑材料和材料目录,截至时间后如果正式“推免”通知发布并且无变化的话,学院不再补收任何支撑材料,也不允许修改相关材料目录。
四、由于很多高校接受“推免生”报名的工作将陆续开始,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和对方高校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应材料进行报名,在对方学校沟通过程中,尽量发挥学术导师和学校其他老师的桥梁作用。报名并不代表获得“推免”资格,只有经过所有程序和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才代表获得我校“推免”资格,才能进行正式推荐。
五、按照要求,发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论文、国际级国家级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奖、参与国际组织实习三类申请者,需要进行学术专长鉴定和答辩,或者专门的委员会答辩,请相关同学做好准备。
六、有“推免”意向的学生需提交如下奖励加分的材料,材料按照以下类别顺序,原件一摞、复印件一摞进行提交,并且原件和复印件要一一对应。如果没有对应类别材料则不需提供。
(一)各类奖学金材料
请提交符合细则范围的奖学金证书复印件和原件,证书保证真实客观,奖学金证书一般应有颁发机构的公章。如果证书丢失,可由学院主管老师或学生处负责科室出具证明并签字盖章。
(二)参军入伍服兵役证明
该项材料须经学校学生处武装部出具证明,写明服务年限,由负责老师签字并盖相应公章。须提供证明原件。
(三)国际组织实习证明
须提供实习证明原件,另附学校相关组织单位盖章并注明明确的鉴定意见:是否属实。
(四)特殊学术专长(包含两类材料)
1.学术科研成果仅限高质量学术论文,包括在SCI、EI、SSCI、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文章、在我校认定的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文章。
以上材料须提交论文发表所在期刊的封面、论文目录(将自己的目录进行标注提示)、论文全部内容的复印页,并提交期刊原样。
2.高水平竞赛获奖仅限国内(全国赛)权威科研竞赛或者认定的国际科研赛事。
以上材料须提交竞赛获奖的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原件上必须有主办单位的公章。
七、有“推免”意向的学生须按照附件3《“推免生”预申报材料目录格式》要求及顺序提交材料。
八、学生应提交的所有材料
附件2《燕都学院“推免生”资格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附件3《“推免生”申报材料目录格式》(仅提供纸质版)
相应原件及证明类材料
以上电子材料(请以专业-姓名-推免材料的方式命名材料)发送给杨梁老师邮箱5677@cnu.edu.cn,纸质材料交至电教楼505杨梁老师处。在截止日期之后学院不再接受邮件和材料(包括补充材料)。以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10日。
九、学业成绩数据来源于教务系统,有效截止时间待正式通知发布后通知。学院将导出相应的成绩单PDF版,并严格参照成绩单中的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如果总成绩有并列的,将手动计算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并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学业成绩不包括学生自主学习的非方案要求的在线课程成绩,如有将在计算时单独剔除。
十、学院将于9月10日11:00-11:30,在电教楼504(图书室)设置提交材料等候室。凡是当天11:30点前进入该资料室排队交材料的同学,皆算符合时间要求。11:30点后禁止学生进入该室和其他办公室,并不得再提交或者更新材料。提交材料时学院将进行材料审核,与学生确认所交材料。
纸质材料中涉及到原件,推免工作结束后统一返还,如果须提前取回请单独申请,并提前写好已经取回材料的说明并本人签字。
如果学生不按照要求和目录顺序提交以上材料,学院有权拒绝接受材料,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所有提交过材料的同学须在材料提交登记表上签字。
十一、学院行政办公室杨梁老师负责收取材料(含申诉材料),学生事务办公室负责支撑材料的解释、材料审核、综合成绩核定等工作。如有疑问请致电相应办公室。
行政办公室电话:68902171 学生事务办公室电话:68902271
材料提交咨询请致电罗瑞长:15010204676
燕都学院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