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多元人才选拔机制,规范选拔程序,提高选拔质量。根据《西南财经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
我院按规定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实施细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受理信访。
二、接收专业和规模
1.我校 2022 级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尚待公布,考生报名时按 2021 级硕士目录来填报专业。其中,财政学和税收学专业可接收硕博贯通推免生。
2.推免生拟接收人数不超过我院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 50%。其中,硕博贯通推免生招生总规模不超过我院财政学、税收学专业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 5%,具体招生人数根据考生规模可做适当调整。本次财税学院直博生招生计划为 1 人,招生专业目录如下:
三、申请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获得本科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3.申请人本科毕业院校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
(2)本科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在教育部最新一次学科评估排名为“B” 以上(含);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在所学专业名列前茅,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四、申请及考核程序
1.填报志愿
所有申请人(包括已经通过专场宣讲会和夏令营考核的学生)必须按照要求,分别先后在“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和“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两个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缺一不可。未报名者一律不接收。
(1)填报时间:
“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2021 年 7 月 26 日-9 月 6 日
“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2021 年 9 月 28 日(预计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填报要求:每名申请人只能填报我校一个招生专业,多填无效。
特别提示:申请硕博贯通或者直博生推免生的学生,须在报名系统“是否申请硕博贯通”、“是否申请直博生” 选项中选择“是”,并正确选择申请专业,避免误选。
2.资格审查
“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关闭后,我院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在研招办主页公布复试名单。
3.复试
确认参加我院考核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1)复试形式为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交一篇代表本人水平的论文(或研究报告) 一篇,论文可为未发表论文或发表论文,论文或研究报告应为本人独著、第一作者或视同第一作者(视同第一作者为本人与所读学校教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论文或研究报告格式参照《经济研究》2021 年发表论文格式。在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末作诚信承诺“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本论文/研究报告为***(姓名)独立/第一作者/视同第一作者论文,如有不实,后果自负”,如发现不实,则取消面试和录取资格。
复试时间:初步定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具体安排待定)
考核方式:推免生考核方式采用现场复试或远程网络复试,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2)考核
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 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满分为 100 分。综合能力考核采取面试方式,包括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和英语综合能力考核。
专业及综合能力采取“自我介绍+专业提问+成果报告”方式,报告成果应为本人提交的代表自己水平的研究成果,研究成果可以是学术论文(含文献综述)、研究报告和案例分析。英语综合能力为英语口语面试。
综合成绩=专业及综合能力成绩*80%+英语综合能力成绩*20% 硕博贯通、直博生与普通推免生考核内容和成绩计算方式相同。
五、拟录取
1.根据学校下达招生规模和申请人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申请直博生或者硕博贯通推免生者,在其单列计划中分别按复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未录取的可列入对应专业的普通推免生,根据招生指标和复试成绩排序录取。
3.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4.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务必于 9 月 28 日 17:00 前(预计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考生在系统中填报的学院和专业须与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一致,并按照如下程序完成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5、考生未在 24 小时内“确认复试”或“确认录取”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6、学院将根据生源情况和学院推免生招生计划,适当确定待递补名额。若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待递补考生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调剂
1.我院不接收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调剂;
2.学院内专业可根据考生的报考情况和考核成绩进行调剂,具体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决定。
七、其他
通讯地址:四川成都温江柳台大道 555 号格致楼 815 办公室,邮编:611130。咨询电话:028-87092961
联 系 人:魏老师
财政税务学院
2021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