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要求,深化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保证我院“优秀科研人才选拔计划”(以下简称“优研计划”)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创新人才为目标,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改革,注重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基础知识、科研潜质以及综合素质的考核,通过实施“优研计划”,吸引高水平大学优秀本科生报考我校研究生,全面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改善学缘结构,多渠道选拔优秀科研后备人才。
二、组织机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与职责:
组 长:李文兴
副组长:朱锋刚
成 员:陈志伟 张斯珉 许勇强 董永强 苏丽 王春枝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优研计划” 实施方案,统筹学院招生指标配置,组织实施选拔考核,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和申诉处理等工作。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考核小组
学院可根据所属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组长由相应学科专业(方向)负责人或专家担任,成员不少于5人,当年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考试的教师须回避。考核小组根据学院“优研计划”选拔要求和程序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成员现场独立评分,确保考核过程规范、公平、公正。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纪检督查小组
学院招生工作督查小组成员名单与职责:
组 长:史耀嫒
成 员:潘明娟 郁志强 辛 妮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纪检督查小组,对学院“优研计划” 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重点督查考核程序的规范性,不干预具体业务工作。设立监督举报邮箱和电话,调查处理学院 “优研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并及时上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院。
三、面向对象
“优研计划”面向对象为招生当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本科所学专业与拟申请的学科/领域应相同或相近,具体包括学业一贯表现突出的学生、获得高水平学科竞赛奖的学生和获得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学生等。具体要求如下:
1.学业一贯表现突出的学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位列“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的学生,学业成绩排名须为所在学院或专业的前60%;位列“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学生,学业成绩排名须为所在学院或专业的前 50%;
(3)普通高水平大学的学生学业成绩排名须为所在学院或专业的前 2%(少于 50 人的按第1名计算)。
学业成绩和排名可依据本科阶段前 5个学期或6个学期的成绩,以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有效成绩单及证明为准。
2.获得高水平学科竞赛奖的学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金奖前五名、银奖前四名、铜奖前三名获得者;
(2)“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家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二名;“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国家金奖、银奖第一名获奖学生;
(3)ACM-ICPC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分站赛金奖和银奖获奖学生;
(4)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国家一等奖、二等奖和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省级一等奖(单数年)获奖学生;
(5)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系统专题邀请赛、信息安全专题邀请赛、模拟电子系统专题邀请赛和信息科技前沿专题邀请赛国家一等奖、二等奖获奖学生;
(6)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特等奖、特等奖提名奖、一等奖获奖学生;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国家一等奖获奖学生;
(7)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国家二等奖获奖学生且同时获得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国际二等奖以上奖项 1 项;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全国最高奖项获奖学生;
(8)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最高奖项获奖学生;
(9)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一等奖获奖学生;
(10)其他具有同等水平的全国公开竞赛获奖,由学院认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3.获得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学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在本科学习期间以第一作者(或本科高校指导教师第一,申请者第二)身份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至少 1 篇,且论文须符合学院制定的论文发表参考目录(论文参考目录由学院制定并公布)。已发表论文须提供发表期刊,录用论文须在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前提供发表期刊,无法提供者取消“优研计划”资格。
(2)专利授权
在本科学习期间以第一作者(或本科高校指导教师第一,申请者第二)身份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至少 1 项。
(3)具有其他同等高水平成果
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的其他同等高水平成果,由学院认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四、选拔标准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优研计划”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无处分和违法记录。对于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行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不合格,有处分或违法记录的申请学生,取消申请资格,对于已入选/录取的学生,取消其“优研计划”入选/录取资格。
2.考核要求
所有“优研计划”的申请者均需参加笔试和综合面试,重点考察申请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基础知识、科研潜质、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学院将根据最终成绩的排名,确定录取名单。
3、考核形式(线上或线下)另行通知。
4、考核内容:
(1)专业知识、写作功底。
(2)由各招生团队成立不少于五人的面试专家组(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讲师)进行综合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语、专业知识、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综合素质,允许申请学生选择大学期间已完成的各类项目成果作为科研能力考核材料并参加相关汇报答辩,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 笔试和综合面试时间安排
2020年9月下旬。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录取名额 13人
五、政策支持
“优研计划”录取学生可享受下列政策:
1.推免生:
如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学院可在推免生接收中直接拟录取。
2.统考生:
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第一志愿报考我学院的考生,“优研计划”考核成绩作为统考复试面试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程序流程
1.网上报名
请各位申请学生登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平台http://ehall.xidian.edu.cn/geapp/sys/wdyjsbm/entrance.do,网上注册后进行报名。填写《“优秀科研人才选拔计划”申请表》签字盖章后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chzhwang@mail.xidian.edu.cn。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25日。
2.资格审核
“优研计划”申请学生的审核工作由学院审核小组负责。学院各审核小组应根据选拔办法严格审核,审核结果由学院及时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入选学生本人,全部入选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考核过程
考核内容由学院根据选拔标准决定,并填写《“优秀科研人才选拔计划”复试情况记录表》,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4.录取公示
参加“优研计划”选拔,经学院考核合格并最终征得导师团队同意录取方可确定为当年“优研计划”合格生源,入选学生须填写《“优秀科研人才选拔计划”考生诚信承诺书》。学院将“优研计划”录取名单及《“优秀科研人才选拔计划”备案表》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进行公示,未经备案和公示一律不得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考核结束后向合格学生发放《“优秀科研人才选拔计划”确认接收函》。
5.信息公开
实施全程信息公开,选拔结果必须公示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所有录取公示工作在10月15日前完成。
6.监督举报电话029-81891298。
七、其他说明
在“优研计划”选拔考核期间,必须遵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及人文学院的相关规定,按照学院统一安排参加各项活动;“优研计划”合格生源名单以网上公布为准,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1891388王老师
更多相关内容请留意人文学院网站(http:// rwxy.xidian.edu.cn/)。
九、未尽事宜由人文学院负责解释。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人文学院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