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国海关高等教育已有百年历史,1908年清政府在北京建立税务学堂(后更名为税务专门学校,并迁址上海),该学堂是世界上最早从事海关高等专业教育的学校之一。新中国成立后,1953年上海海关学校设立;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上海海关专科学校;1996年更名为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3月,教育部批准在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设立上海海关学院。2018年5月,学校正式获得硕士授予单位授权,同时获得税务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两个授权点。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二)考生具有经济学类或工商管理类相关本科专业的学科背景;
(三)外国语语种为英语;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2021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名额及学制
本年度我校税务硕士(MT)专业学位研究生拟接收全日制推免生2名,实际招生人数视生源情况调整(不超过20名),学制2年。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以及《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有关精神,本年度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二)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我校研招办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三)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我校研招办通知考生复试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10月份(复试内容见附件)。具体安排以我校后续发布的有关通知为准。
(四)录取。复试合格者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拟录取名单经上级招生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按国家规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1万元/学年;
(二)我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研究生多元奖助体系以支持鼓励在读研究生。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二)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凡涉及报考、录取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文件为准。
欢迎广大推免生申请免试攻读上海海关学院税务硕士研究生!
学校代码:10274
学校名称:上海海关学院
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5677号
邮政编码:201204
联系部门:上海海关学院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21-28991712(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电子邮件:shcc_gs@126.com
上海海关学院网址:https://www.shcc.edu.cn/
上海海关学院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shcc.edu.cn/
微信公众号:上海海关学院
附件
上海海关学院2021年接收推免攻读税务硕士(MT)
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