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于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江汉石油学院、湖北农学院、荆州师范学院、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校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为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农业部共建的高校。
学校现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1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农业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临床医学硕士、护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艺术硕士等18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一、招收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生资格高校的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勤奋好学,遵纪守法,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纪违法犯罪受处分处罚记录。
3.学习成绩优秀,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具备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招收专业
详见《长江大学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教育硕士(专业代码前4位为0451)专业有接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名额。详见附件-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考程序
1.报考时间:2020年9月-10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
2.报考流程:
(1)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用户。
(2)完善个人信息、填报专业志愿、支付报名费等。
(3)各招生学院审核报考信息。
(3)复试前,学校发复试通知,推免生确认复试通知(各学院复试方案详见招生学院官网通知)。
(4)复试合格的,学校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确认待录取通知。
3.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学费
全日制专业学位会计硕士(MPAcc)14000元/人·年,全日制艺术硕士(MFA)15000元/人·年,翻译硕士10000元/人·年,其他专业8000元/人·年。
五、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国家奖学金
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3.优秀生源奖学金
凡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5000元的奖励。
4.学业奖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类、标准:
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人·年。
学业奖学金覆盖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定向就业除外)。评定工作按照《长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5.单项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专业学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文化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选分学术之星、竞赛之星、公益之星、文体之星四个单项,评定工作按照《长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6.研究生社会奖学金
由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特定专业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研究生。
7.“三助”津贴
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等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六、联系方式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 邮政编码:434023
网址: http://gs.yangtzeu.edu.cn 联系电话:(0716)8060564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雷老师
2.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